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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派加盟政策

第一条 加盟总则

1. 为了给以脊椎病为主的亚健康人群提供一种安全有效的预防和康复方法,使传统的按摩疗法得以产业化发展,甲方做了大量理论研究和临床实践工作,已经创造性的总结出一整套特有的按摩理论、手法、专利设备以及企业文化和管理方法,籍此推出连锁经营的计划。

2. 鉴于乙方认可甲方的企业文化价值观、按摩技术和经营理念,愿意加入到海派健康事业,愿意成为海派大家庭的成员,并依据本政策享受甲方授予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 许可的内容与范围

1. 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连锁加盟店使用西安海派脊椎康复研究所的 VI 识别系统,包括以下内容:

( 1 )字号名称:可以在加盟店按照甲方的制作工艺要求(见设计方案),在门口悬挂“海派按摩”字号。

•  按照甲方提供的 VI 手册以及专属装修设计方案对室内外进行装修,在加盟店门头安装海派的徽标图案;

( 3 )按照甲方提供的 VI 手册在加盟分所室内使用专属徽标、展板和张贴画。

2. 使用甲方的按摩理论、操作技术、经营模式经营连锁加盟店。

3. 乙方获得上述许可后,须按甲方的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的范围和期限。

第三条 加盟费用支付方式及优惠政策

为了降低加盟商的风险 充分享受“海派”品牌效益,甲方在初期以较低的加盟费对加盟商给予支持,以期我们的事业伙伴能够在发展过程中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特别推出如下几种政策,加盟费的支付可有如下几种方式选择:

为了对外有一个完整统一的品牌形象,甲方希望各分所统一在甲方的签约广告商做广告,这样可以形成规模效益,享受较低的广告价格,节约宣传费用。同时甲方 给予 30% 广告费补贴,从加盟费或管理费中扣除。

第四条 连锁加盟店地址

1. 乙方在 省 市(县) 区  街(路) 号 ( 详见附页地区保护范围地图 ) 区开设西安海派脊椎康复研究所连锁加盟分所,并根据甲方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

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营权。

2. 因地域环境或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一项中的地址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变更。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乙方确定选址提供书面调查报告,其中包括对人流量的统计,周围居住人群的年龄结构,消费能力、消费特点等,为乙方最终确定提供依据。

2. 为确保西安海派脊椎康复研究所的形象和服务质量统一性,甲方或甲方的

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并帮助乙方维护海派的整体形象和提高服务质量。

3.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西安海派脊椎康复研究所的的授权文书、名称、标志、连锁加盟店的装修方案,由乙方自行办理分所的有关证照(海派的法律顾问建议注册个体工商户较为简便)。

4. 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数量向乙方输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甲方薪资标准。这样有利于留住和吸纳人才,有利于加盟店的长远发展,也有利于在海派内部人才的交流。在西安以外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可做适当调整,但须报经甲方同意。

5. 为加盟分所提供经营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每年至少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全面培训,其中包括最新的按摩理论和操作技术,企业文化,服务礼仪等。另对加盟商每年组织经营理念或经营方法的研讨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为法人代表,行使法人的权力。拥有加盟分所全部的有形资产。

2. 分所的收益为乙方合法收益。

3. 有权使用品牌授权 , 使用甲方的名称及标志,享受甲方的知名度和信用度。

4. 缴纳加盟费。

5. 因甲方的经营模式为甲方探索多年的成熟方法,为了使加盟店少走弯路,乙方应以甲方的 服务价格等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尽量不要改变甲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 这是对顾客服务质量的保障。如果有好的建议或方法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6. 乙方可以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如会计前台内勤等岗位的人员。

7. 为了保证品牌的统一形象,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装修方案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自己需要做有关“西安海派脊椎康复研究所”或“海派按摩”的对外广告时,广告发布形式和发布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9. 为了扩大品牌效应,为顾客最大的方便,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对方或甲方任何一个直营或加盟分店的顾客。如果顾客持有“海派”的按摩卡,不得另收现金,售卡方以该卡售价的一定比例给服务方。

第七条 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 所有带有表示“西安海派脊椎康复研究所”或与“西安海派脊椎康复研究所”有关的标识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承诺不得注册或指使暗示他人注册甲方任何标记,或私自授权第三人使用“海派”字样或徽标图案,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活动。

本条在合同期满后长期有效。

2 . 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使用西安海派脊椎康复研究所的名称、标志时必须按甲方提供 VI 手册之规定 ( 包括颜色数据 ) 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八条:财务管理

1 . 营业款由乙方指派专人进行收银,甲方指定人计账。

2 . 日常运营需要支出部分,由乙方自行管理。

3 . 因涉及海派独有管理模式,分所必须根据甲方的薪资规定 ( 见附页薪资标准 ) 计算出工资数额,并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同时报总所一份报表。运营费用应首先保障工资开支。其中的 DFA 奖(详见甲方职员薪资标准),由总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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